营林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3.06.10 来源:伊春林业管理局营林局

为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广泛倾听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使之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四)监督和帮助局党组正确行使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我市的营林事业和社会发展服务;

(五)反馈、传递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活动:

(一)党务公开办公室每月组织监督员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文件、交流思想、政策研讨等。平时如有需要,可临时召集;

(二)出席局党组与党务公开工作相关的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三)党务公开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或座谈会,认真听取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局党组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员的监督检查,认真对待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党务公开办公室将局党组解决问题的情况和研究制定的措施及时反馈给监督员,以便监督员监督和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三)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提供信息务求真实准确;

(四)遵守党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管理: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五年。聘任期满,因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和单位同意的,可以续聘;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局党组的党务公开工作;

(三)局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做好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通报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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