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林局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5.11.13 来源:伊春林业管理局营林局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单位财物和职工人身安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加强安全管理宣传。办公室具体负责单位安全工作
的管理,要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工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保卫意识,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
二、办公室的办公桌抽屉和柜橱内不要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拎包、手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要存放在设备完整的柜橱中,不要随便放在办公桌上。
三、工作人员养成人离办公室随手锁门的习惯。遇到陌生人员,应主动询问事由,不要随便让他们在办公室停留。
四、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前不得堆放物品。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经常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安全通道严禁堆物,保持畅通。
五、严格遵守用电规定。严禁乱拉私接电线,严禁擅自使用电炉、电暖气、热水器等不属工作之需的电器设备,不准超负荷用电。如因工作需要增加电器,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安装。
六、禁止在非吸烟区域吸烟,吸烟应在指定的区域,烟蒂不得随意乱丢,防止发生意外。
七、下班前做好“三清三关”(清垃圾、清通道、清纸屑杂物。关门、关窗、关电源)工作,严防遗留火种。
八、库房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安全防范。要设防盗监控系统,尽可能与公安110联网,并保存监控好记录。要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领导部门汇报。
九、各部门的负责人,安全人员要对本部门经常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或报告有关部门帮助解决;重大节日局办公室要组织各部门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开展安全大检查。在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组织、带领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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