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林局微机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5.11.13 来源:伊春林业管理局营林局

为加强微机安全管理,规范微机使用操作,更好发挥微机的使用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微机操作人员要学习有关微机专业知识,掌握微机操作要领,正确规范地进行微机操作,避免违规操作以及由此引起的微机故障,保证微机正常运行。

二、微机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不准利用微机上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严禁利用互联网查阅、制作、复制和传播违法信息。

三、严禁微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不得随意重装操作系统,不得私自折装机箱及连接配件,保证微机系统完整。

四、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及其它娱乐性软件,不准观看反动、色情、暴力的影视软件,不准利用单位微机处理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物。

五、严格控制使用外来软盘、光盘,使用时要进行杀毒处理。微机内存的杀毒软件,要及时进行升级,定期对微机系统进行查毒、杀毒,防止病毒对微机的侵害。

六、微机使用时应设置节电模式,节约能耗。下班或长时间不用,应按正常程序关机,同时关闭电脑主机、显示器、电源,杜绝火灾隐患。

    七、微机使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微机操作不当,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或缺损,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发生的维修费用。其它正常发生 的维修费用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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