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营林工作完成情况及2015年营林工作安排
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育苗造林。我们从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的角度出发,以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提高造林质量为重点,重实效,求发展,狠抓育苗造林质量。育苗生产完成2525亩,培育红松、云杉、水曲柳、山槐、黄菠萝、核桃楸等10多个品种,年产苗量1.65亿株,成苗量2899万株。完成更新造林26.34万亩,其中:森工系统完成造林完成面积14.54万亩,地方系统完成造林11.80万亩。地方系统还完成了三项造林1597.4亩,其中道路绿化1107亩、城郊片林250亩、村屯绿化240.4亩。积极开展平榛等经济果林和胡枝子生物质能源林的改培营造,完成平榛等经济果林2.26万亩,完成胡枝子等生物质能源林1.2万亩。继续调整树种结构,加大培育珍贵树种、经济树种更新培育力度,营造红松比例达60%以上,营造混交林比例达50%以上。
(二)中幼龄林抚育。继续完善了中幼龄林抚育责任、技术、示范、监管、监测、文档等六大管理体系,落实了“六定五包”责任制,推广了“四角桩签字”验收法,建立了档案管理体系。与市财政局联合举办了全市森林经营业务培训班,邀请哈尔滨市林业局、伊春林科院的林业专家及市财政和营林等单位业务人员,从经济林苗木培育技术、红松果林培育、榛子林培育、森林抚育规程、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全市各县(市)林业主管局长,营林、资源、财政、森调部门的负责人;各区(局)营林科科长、资源科科长、森调队队长、营林科技术人员、主管营林财务副科长和营林会计及营林局的相关业务人员共计180余人进行了培训。全市完成2013年度中幼龄林抚育任务311.1万亩,其中森工完成297.10万亩,争取到补贴资金3.56亿元;地方系统完成 14万亩,补贴资金1400万元。
(三)城乡绿化及全民义务植树。一是圆满完成了第三届中国(伊春)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苗木花卉展区布展工作。我们在资金困难、时间紧迫的情况下,突出本次大会的主题“共享生态文明,创造健康生活”,总计布设了面积达2600平方米的苗木花卉展区,制作了350平方米的立体花坛,围绕立体花坛布置了造林苗木区、经济林苗木区、绿化苗木区、花卉苗木区四个展区。展示了造林苗木红松、胡桃楸、红皮云杉、水曲柳等10个品种,24000余株;经济林苗木笃斯越橘、蓝靛果、山梨、胡枝子、五味子等10余个品种,2000余株;绿化苗木花楸、糖槭、锦鸡、暴马丁香等10余个品种,6000余株;花卉苗木荷兰菊、黄花萱草、红景天、千屈菜、鸢尾等70个品种,130000余株。二是加大对城区中的“片林”“彩林”和“林带网”建设。按照“城在山中、城在林中、城在水边、城在景中”的建设理念,把代表伊春林区特色的红松、樟子松、红皮云杉等搬到市区里;把小兴安岭以胡桃楸、黄菠萝、水曲柳、山槐、山丁子、山桃稠李等为代表的乡土珍贵树种也请进城镇中,配置以适应本地生长的引进树种,充分体现了小兴安岭的绿化特色。全市完成四旁绿化植树82.6万株,植绿蓠41.8万延长米,栽花种草121.1公顷。森工系统局、场址当年绿化面积4557亩;道路绿化里程16公里,绿化面积750亩;江河沿岸绿化6公里,绿化面积49.5亩。三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市“四大班子”及共青团市委、市纪委、市民盟、军分区、市青联等20多个单位的干部职工相继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创建义务植树基地。全民义务植树307.80万株,人均植树6.10株,尽责率94%;建义务植树基地40块,植树115万株,面积2464亩。
(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针对今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种类较多的实际,我们对重点危害对象进行了全面监测。造林前对各苗圃上山的苗木及时开展了产地检疫,特别是对外调造林苗木进行了严格复检,发现检疫对象及时处理,对疑难病虫鼠害及时出诊进行鉴定。同时,我们按照总局的要求,开展了示范站和拟晋中心测报点创建活动,并对原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进行了考核评定。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成面积169.078万亩,成灾率均为0‰,无公害防治率97.4%,种苗产地检疫率100%,预测预报准确率97.3%。
(五)森林物候气象观测。为全面提高我市物候气象站服务能力,举办了网络气象数据传输,自动站仪器设备维护、气象数据采集、预测预报等方面自动站维护培训班,开展了自动站晋级达标活动,成功与省气象中心联网,实现了资料共享,提高了气象站防灾、减灾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对全市16个森林物候气象站进行了防雷设备检测,更换了防雷设施,扩大了气象信息覆盖面,确保工作质量,提高了数据采集的可靠性。
(六)林业碳汇。为贯彻落实好《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林造发[2014]55号)精神,根据《伊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伊春市碳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伊编[2013]83号)要求,为加强林业碳汇工作管理,推进我市林业碳汇产业化发展,一是成立了碳汇工作管理机构,提出了碳汇发展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林业碳汇项目申报,严格监督碳汇项目运行,宣传推广了林业碳汇理念。二是严格碳汇项目管理,实行审核报批制。碳汇项目立项前,各单位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咨询方和第三方的法人资格、从业资质、业绩和信誉度等调查资料,经林管局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立项。三是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积极探索林业碳汇交易和管理模式。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普及林业碳汇等相关知识,让更多的企业、团体、组织或个人志愿参与到林业碳汇产业发展的行列中来。
(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面对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呈逐渐增加的趋势,我们加强领导,落实任务,从严管理,把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纳入到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2014年,我市完成中央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238.377万亩,其中嘉荫县185.487万亩、铁力市6万亩、西林区40.866万亩、伊春区6.024万亩。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54.9015万亩,其中嘉荫县38.5425万亩、铁力市16.359万亩。
(八)科技项目。与伊春林科院联合完成了2014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伊林7号’大青杨苗木繁育及原料林营造技术推广与示范》,已通过评审,获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77万元。
存在主要问题:
(一)苗圃建设。一是基础建设投入不足,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缺乏更新改造资金;二是苗木售价偏低,政策性亏损严重;三是机械化水平低,职工收入少,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专业队伍不稳定;四是由于停伐,使育林基金提取失去了来源,导致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土等失去了资金来源,很难保证苗木产量。
(二)更新造林。一是定额无法适应发展的现实,生产成本不足,劳动强度大,质量要求高,职工收入低,缺乏生产积极性;二是计划下达晚,与基层实际有出入,影响计划的指导效果;三是上级欠林业局造林费用较大,影响造林工作有序进行。
(三)森林抚育。一是急需抚育的重点公益林得不到有效抚育。抚育范围只限商品林和一般公益林,而不允许对大面积急需抚育的重点公益林进行抚育。伊春林区重点公益林面积为120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35.29%,这些重点公益林从天保工程实施开始就进行了封育,13年来,林分过密、分化等问题十分突出,严重降低了森林的“三大效益”,急需抚育。二是抚育的方式方法单一。只抚育郁闭度0.8以上的林分,造成只能对照标准机械的选择抚育地块,形成抚育的地块零星分布在林地中,达不到集中连片、集约经营的目的。也就是说,抚育了一少部分林分,而大部分林分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抚育。三是抚育成本不足。通过对生产成本测算,透光抚育平均成本实际发生为153.96元/亩,生长抚育成本为210.00元/亩,而目前作业成本120.00元/亩,与实际发生的成本存在一定的缺口。四是计划下达较晚,增加了抚育的成本和劳动强度。
(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场所人员工资偏低,没有专门的防治人员,现用现抓,人员流动性大,整体人员素质差,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严重的影响的了病防工作的效率。二是基层病防设备老化,检验化验和防治测报器具较少,无法满足正常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大部分场所没有专项交通工具,远距离的监测工作难以开展。三是防治经费没有保障。虽然天保经费中含有防治经费,但没具体明确支出比例,多数区局常年没有防治经费投入。
二、2015年营林工作安排
(一)切实打牢种苗基础。认真做好红松、红皮云杉、落叶松及其它珍贵树种的结实量调查,及时掌握种子成熟情况,适时开展种子采收,力争保质保量完成种子收购任务。同时,视小粒种子结实情况,尽量采收落叶松、红皮云杉、樟子松、水曲柳、山槐等种子,确保造林绿化育苗生产用种。加强苗圃基础建设,完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开展好标准化苗圃达标竞赛活动,使我市29个国有苗圃尽快达到省、部级标准化苗圃标准,使苗木总产量提高到1.5亿株以上。积极对苗圃改革进行探索和尝试,力争探索一条既能保证苗圃良性发展,为造林绿化、产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又能适应市场竞争,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公司化运营的路子。加大绿化苗木培育力度,区划绿化大苗培育区,根据企业绿化规划及苗木市场需求,有目的培育绿化苗木及花卉,为全市绿化造林提供品种多、档次高、质量优的绿化苗木,确保绿化苗木不外买。
(二)积极对上争取造林资金政策。针对近三年来,国家拖欠我市森工造林费用1.1亿元的现状,一方面要积极对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拓宽投资渠道;另一方面还要争取国家和省扩大生态效益补偿,为林业的发展注入动力。
(三)强化中幼龄林抚育工作。继续完善落实中幼龄林抚育管理“六大体系”(责任体系、技术体系、示范体系、监管体系、监测体系、文档体系);严格执行“六定五包”责任制(“六定”即定地块、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间、定奖惩,“五包”即包数量、包质量、包费用、包安全、包限额);全面实行“四角桩签字”验收法。积极对上争取,力争2015年森工系统抚育任务不低于300万亩。
(四)狠抓城乡绿化建设。抓好城乡绿化规划设计,城乡结合部和国、省主干道,及辐射县、乡、村、场道路的绿化,采取全面补绿增绿,在现有绿化的基础上兼顾美化,提高建设标准。村屯、场所址绿化,要从解决根本问题入手,拆除无人居住的危房,缩进影响绿化的板杖子,修缮排水沟,加大居民区主道和巷道绿化、美化、净化的力度,努力构建和谐文明、自然宜居的生活环境。继续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大力营造各种纪念林,重点放在公路两侧、河流两旁、局场址等适宜绿化的地块,建设“乔灌藤草花、针阔彩果景”及“彩林和片林”等独具特色的绿化景观,提升我市城镇绿化档次和水平。力争2015年全民义务植树完成290万株。
(五)增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力度,及时掌握重点防治对象种群数量,及时发布预报。积极开展松毛虫和鼠害等防治工作,采用物理和生物等多种无公害方法,提高防治效果,有效控制鼠害大发生。严格产地检疫,对外进一切森林产品和包装物开展复检工作,保证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不传入我市,为伊春林区守好门户。继续抓好国家林业局投资的伊春市国有林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抓好市级测报站的检疫检验室、热处理室和熏蒸库的土建工程及市级与伊春区、西林区、铁力市和嘉荫县四个县级单位的监测预警及信息传输设备建设,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报的精度和水平。力争做到监测预报准确率不低于95%,林业生物防治面积不低于130万亩。
(六)加大森林物候观测和气象自动站建设步伐。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物候观测力度,摸清病、虫、鼠害的发生发展规律与气候关系,实现对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的进一步量化。继续开展对经济林苗木的物候观测,特别是对人工蓝莓、山笃斯、五味子、红豆杉和沙棘等经济树种的物候观测,为我市经济林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同时,按照省森工总局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气象自动站建设,力争将7要素以上的自动站与国家气象站联网,实现资源共享。
(七)积极发展森林碳汇项目。积极对上沟通,保持和发展与中国绿色碳汇项目基金会的密切联系,申请加入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设立伊春碳汇专项基金,成立伊春碳汇专项基金执行委员会和伊春碳汇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更多地获得国家对国有林区森林碳汇项目的支持和资金投入。大力推广汤旺河林业局碳汇交易成功经验,带动各林业局积极参与森林碳汇项目,生产更多的森林碳汇产品,通过交易平台,把我市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尽快进行交易。
伊春林业管理局营林局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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