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林业管理局营林局主要职能
发布日期::2015.11.10 来源:伊春林业管理局营林局
(一)负责全市营林年度生产计划、森工企业更新造林、森林抚育、育苗生产、林木种子采收及母树林经营、林业无检疫对象苗圃、森林病虫害防治计划、森林物候气象、绿化、新成人工林、营林发展规划、营林生产项目检查验收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天保”工程营林生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地方林业的生产计划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组织协调一市一县地方林业营林生产、木材生产、小件物资供应、木材经销、劳动工资、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综合经营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营造人工林的调查设计;全市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
(五)负责内部更新造林收购价格,种子收购价格,苗木销售价格管理(市级)。
(六)负责森工企业及地方林业有关营林科研和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技术交流。
(七)负责森工企业和地方林业职工技术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全市林业系统兼职检疫员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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